日期:2018年12月12日 來源:網站編輯 瀏覽:22134次
如圖中,A(Antecedent)指事情的前因,C(Consequence)指事情的后果,有前因必有后果,但是有同樣的前因A,產生了不一樣的后果C1和C2。這是因為從前因到結果之間,一定會透過一座橋梁B(Belief),這座橋梁就是信念和我們對情境的評價與解釋。又因為,同一情境之下(A),不同的人的理念以及評價與解釋不同(B1和B2),所以會得到不同結果(C1和C2)。因此,事情發(fā)生的一切根源緣于我們的信念、評價與解釋。
情緒ABC理論的創(chuàng)始者埃利斯認為:正是由于我們常有的一些不合理的信念才使我們產生情緒困擾。如果這些不合理的信念久而久之,還會引起情緒障礙。情緒 ABC理論中:A表示誘發(fā)性事件,B表示個體針對此誘發(fā)性事件產生的一些信念,即對這件事的一些看法、解釋。C表示自己產生的情緒和行為的結果。
通常人們會認為誘發(fā)事件A直接導致了人的情緒和行為結果C,發(fā)生了什么事就引起了什么情緒體驗。然而,你有沒有發(fā)現同樣一件事,對不同的人,會引起不同的情緒體驗。同樣是報考英語六級,結果兩個人都沒過,一個人無所謂,而另一個人卻傷心欲絕。
為什么?就是誘發(fā)事件A與情緒、行為結果C之間還有個對誘發(fā)事件A的看法、解釋的B在作怪。一個人可能認為:這次考試只是試一試,考不過也沒關系,下次可以再來。另一個人可能說:我精心準備了那么長時間,竟然沒過,是不是我太笨了,我還有什么用啊,人家會怎么評價我。于是不同的B帶來的C大相徑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