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7年12月19日 來源:網(wǎng)站編輯 瀏覽:27821次
1、 導醫(yī)臺分診→掛號(殘疾鑒定專家號)
2、 需鑒定者為昆明地區(qū)戶口(昆明市殘聯(lián)委托我院負責昆明地區(qū)的精神及智力殘疾鑒定,昆明地區(qū)以外的請咨詢當?shù)貧埪?lián))。
3、 鑒定條件:
①做精神殘疾鑒定者必須有精神病史一年以上(以精神科門診病歷或住院病歷的資料為準)。
②做智力鑒定的患者,需提供在大型綜合醫(yī)院做的相關各項檢查資料。
③需鑒定者的病歷資料原件或復印件;
④需帶當?shù)貧埪?lián)開具的介紹信、鑒定表、鑒定者本人的身份證、小一寸照片、戶口簿或監(jiān)護人身份證(或陪同人員身份證);
⑤患者本人要親自到場做鑒定。
4、 時間:每周四上午08:30—11:30
下午14:00—17:00
逢節(jié)假日暫停
5、 地點:2號樓一樓心理門診診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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